行政律师要敢于迈过信访这道坎

行政律师要敢于迈过信访这道坎
邵明君
律师
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

中国行政律师,定然绕不过信访这道坎。

之所以说“绕不过”,是因为信访观念对于中华文明,犹如血肉相连,已经构成中华文明的基因,律师接待群众,处理行政案件,必然、也必须首先判断案件属于信访,还是不属于信访。

之所以称信访为“坎”,是因为律师一般不愿参与公民信访。这倒不是因为法律明确禁止律师代理信访案件,而是基于社会现实。我国地方政府虽然表面“欢迎公民信访”,实则“很不喜欢”,不排除个别地方、个别官员穷凶极恶,其被“逼”到一定地步,《信访工作条例》中“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,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”这种不痛不痒的原则性规定就很有可能成为悬在律师头上的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。所以,中国律师又都集体潜意识地害怕信访,不敢代理信访。

这就很尴尬了!面对公民咨询,律师总不能直言“不敢”代理信访案件吧?要知道,敢于挑战公权,这是行政律师立身之本、生存之道!唯有具备此种职业素养和心理承受能力,才能取信于民,才能让他们相信行政律师拿到代理权后,敢于和公权对抗到底,敢于维护他们合法权益。可是,现在,律师说不敢代理信访案件,公民会相信其敢帮助他们维权吗?

所以说,既然绕不过,中国行政律师干脆就要勇于迈过信访这道坎!

公民控制情绪能力差,律师直接代表或带领信访人到国家机关信访,容易酿成冲击国家机关的恶性事件,在政府心目中造成律师煽动闹事的不良印象,也不利于最终解决信访问题。但律师幕后做些代书、咨询工作,还是可行的。

律师可以利用自身优势,帮助信访人正确理解国家的法律和政策,帮助信访人理性分析信访事项中哪些属于法律问题,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哪些不是法律问题,只能通过信访途径解决,并注意引导他们依法、文明信访……

一句话,律师在信访工作中还是能干很多事情的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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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16 11:0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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