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审应在收到上诉状35日内立案

二审应在收到上诉状35日内立案
邵明君
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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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:“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,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,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。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、答辩状,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,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。”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:“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(抗)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。

这就是说,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5日内完成上诉受理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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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16 10:4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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